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渝经信发〔2017〕34号)要求,我委委托市能源监测中心,于2020年8月对我市2019年具有钢铁冶炼能力、在甄别时仍然拥有冶炼能力的6家钢铁企业进行了现场甄别。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甄别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通过邮寄方式反馈至我委。书面意见请写明依据,并提供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公示期:2020年9月22日至9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傅娟,63897443
材料工业处 赵俊远,63898548
地址:重庆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
邮编:401121
附件: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关于重庆市钢铁行业执行
差别电价政策甄别结果的报告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