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号)、《关于贯彻落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工作措施》(渝发改能源〔2019〕529号)、《2020年降低相关企业用电成本工作实施方案》(渝经信发〔2020〕103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审核、我委及市级相关部门复核,现将参加2020年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市经济信息委(电力处)。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并提供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高怡,电话:63895363,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邮编:401121。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