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16〕87)(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经研究,我委决定开展2020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类型及条件】
(一)申报类型。经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均可申报,将重点围绕消费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我市重点行业开展认定。
(二)申报条件。
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内登记注册,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投入,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平台。
2、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一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
3、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中心人才队伍素质较高,经验丰富,从业人员3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
4、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含省市级以上工业设计奖项),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10项以上。
5、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内登记注册,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在工业设计行业内具有明显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人才优势。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工业设计从业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3、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一年,企业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4、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三)申报材料
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见附件1)和《重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2、3)。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中央在渝及市直、市属单位自行组织推荐报送市经济信息委。将资料受理部门的上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
【政策奖励】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性服务业处
联系人:冉攀,李樾
联系电话:63898012,63898007
邮箱:1363306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