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在重庆市辖区内实施数字化装备普及、信息管理系统集成应用(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上云上平台”、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等智能化改造项目。
申报项目须在2020年1月1日后开工,在2022年1月1日后完工,且未在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系统内开展过认定。
(二)制造业企业使用机器人、数控机床、增材制造、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仓储与物流等智能制造装备、先进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生产线开展智能化改造,或利用智能化技术改造非数字化装备,部署在线监控(检测)和连线控制系统,推进生产设备、制造单元的系统集成和互联互通;
(三)项目的设备(含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软件和云服务的投资不低于100万元;
***【享受政策】***
该奖补办法参考2020年第一批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具体奖补以年度实际财政资金安排为准。
认定通过的企业享受市级、区(县)级财政资金扶持。
补助标准:非融资租赁项目按设备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融资租赁项目按融资租赁合同近三年实际发生利息总额的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咨询渠道】***
吴鹏飞,63895239。
***【认定程序】***
企业评测(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企业申请(填报信息)-开展认定
***【附件】***
1.重庆市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使用说明
2.重庆市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标准
3.2021年智能化改造项目区县任务分工表
奖补参考:渝经信发〔2020〕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