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在重庆市辖区内实施数字化装备普及、信息管理系统集成应用(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上云上平台”、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等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项目须在2020年1月1日后开工,在2022年1月1日后完工,且未在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系统内开展过认定。
(二)企业应用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实现资源上云、管理上云、业务上云、设备上云、数据上云或整体云化;
(三)大型企业自建私有云或应用混合云平台服务的,云服务租用费用、平台建设费用和相关硬件设备的投资不低于100万元;中小型企业应用公共云平台服务的,平台应用服务费用、应用开发费用和相关硬件投资不低于20万元;
***【申报咨询渠道】***
吴鹏飞,63895239。
***【认定程序】***
企业评测(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企业申请(填报信息)-开展认定
***【附件】***
1.重庆市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使用说明
2.重庆市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标准
3.2021年智能化改造项目区县任务分工表
奖补参考:渝经信发〔2020〕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