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在重庆市辖区内实施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等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项目须在2019年1月1日后开工,在2021年1月1日后完工,且未在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系统内开展过认定。
(二)实现基于云的设计、供应、制造和服务环节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开展网络协同制造;实现从研发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物流配送到售后服务的大规模个性化订单柔性制造,开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
(三)项目的设备(含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软件和云服务的投资不低于100万元;
***【申报咨询渠道】***
吴鹏飞,63895239。
***【认定程序】***
企业评测(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企业申请(填报信息)-开展认定
***【附件】***
1.重庆市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使用说明
2.重庆市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标准
3.2021年智能化改造项目区县任务分工表
奖补参考:渝经信发〔2020〕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