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企业在重庆市区域内注册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管理且增值税在重庆市区域内缴纳,2021年度企业有研发活动;
(二)产品已列入《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
(三)产品在重庆市内首次开发、生产,拥有明晰的知识产权;
(四)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产品达到以下经济效益指标:单款产品2021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不含税)或应缴纳增值税达到40万元。
(六)2021年已经鉴定的市级新产品须达到规定的经济效益指标。
(七)申请评定的企业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享受政策】***
1.评定为重大新产品的,按照有关规定,可申请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政策。
2.(2020年参考)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标准。按重大新产品年上缴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每项重大新产品财政补贴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每年度单户企业重大新产品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申报咨询渠道】***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打开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系统:
http://cx-cqfund.jjxxw.cq.gov.cn/
彭 峰(综合信息及装备、仪器仪表) 63899871
曹文华(综合信息) 63895941
王 亚(汽摩、医药) 63895632
沈栋文(电子信息、软件) 63899456
主友明(材料、化工、消费品和系统技术支持) 63896140
政务服务大厅:方 媛 63897953
政务服务大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
***【认定程序】***
资料审查-答辩评审-现场核查-评审意见-结果
***【附件】***
1.重庆市重大新产品评定申请表(2020年度)
2.其他相关评定材料清单
3.2020年度重大新产品经济效益情况表
4.真实性承诺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