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500万元

【培育】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且投资项目已立项。

(三)申报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

(四)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五)申报项目为2020年1月1日后实施的项目,实施工期不超过30个月。


※※※享受政策※※※

1.各申报方向补助标准详见《申报指南》,一般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除外,补助金额不足10万元的不予支持。


※※※预估申报时间及方式※※※

预估申报时间:2022年6月28日至7月29日。

项目申报单位于2022年7月29日18:00前将申报资料PDF格式扫描件和装订成册的纸质件(一式三份)报送到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由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于7月30日18:00前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一式两份)。


※※※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支持方向;同一法人企业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和属于特色产业基地特色项目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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