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做好重庆专利奖评选奖励工作,根据《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庆专利奖作为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贡献奖之一,对在专利创造和运用过程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进行表彰奖励,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益运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重庆专利奖的申报、评审、奖励、管理、宣传等活动。
第四条 参评专利的推荐、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创新程度和实施效果并重,择优奖励。
第五条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简称市知识产权局)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利奖的组织评定及评审结果审核。评审工作办公室设于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申报受理、形式审查、专家聘请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奖项设置
第六条 重庆专利奖设专利金奖、专利银奖、专利优秀奖。每五年评选两届,每届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35项。
第七条 对获得重庆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重庆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奖金标准分别为20万元/项、10万元/项、5万元/项。